各教学学院,各创业团队: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要求,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鼓励和扶持更多大学生创业发展,2023年下半年我校将继续实施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就新项目申报和2023上半年已立项项目的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2023年下半年新项目及2022下半年和2023上半年立项项目复审申报时间为10月12日至10月30日。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扶持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学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的创业项目。同一扶持对象不得重复获得本项目创业扶持资金资助。申报的新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初审项目具有一定可行性,项目复审前(项目初审立项后六个月至一年内)可按国家规定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
(二)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符合对象条件,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三)能够吸纳3人以上(含3人)就业,或与在校学生2人以上(含2人)合作创业的;
(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
(五)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三、扶持方式
(一)资金扶持:为每个通过评审的项目提供四千至一万元的资金扶持。
(二)导师辅导:为重点项目推荐一名创业导师,实行“一对一”创业指导。
(三)跟踪服务:根据大学生创业需求,与黄冈市人社局、市校合作办协调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孵化、项目融资等后续服务。
四、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项目申报: 符合扶持条件的大学生,加入2023年下半年项目初审QQ群(220735974),认真填写一份《2023年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书》(附件1),向所在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申报。
(二)项目收集:各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收齐本院申报项目的《2023年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书》(附件1)纸质档,协调安排创业指导教师;对申报的项目采取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初审,确保创业项目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填写《2023年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汇总表》(附件2)(学院盖章纸质及电子档),以上两种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上交至招生与就业处。
(三)初审项目申报人还需自行向招生与就业处提交以下材料:
1. 创业初审计划书一式五份(格式请参看(附件3),正文部分不要超过8页,为统一格式装订存档,商业计划书排版及打印建议去北区荷园三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T402办公室完成;
2. 申报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在校大学生提供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3.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暂未取得的项目可不提供);
4. 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需有相关资质证明。
(四)专家评审:招就处组织相关人员组建评审团,进行项目初审评定,确定扶持等次。
(五)招就处根据评审团意见,发布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项目初审公示,具体包括扶持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和扶持等次等,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创业项目,招就处纳入导师辅导与跟踪服务范围,一年内进行项目复审。
五、复审项目评审(材料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提交):
(一)2022年11月及2023年5月已立项项目此次申请复审必须已获得营业执照;
(二)复审项目提交项目成果展示汇报PPT电子档、及五份纸质项目成果展示汇报材料(附件4);
(三)招生与就业处将对申请复审的项目逐个进行场地核查,并需要各项目负责人提供半年营业流水;
(四)为统一格式,复审材料的排版及打印建议去北区荷园三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T402办公室完成并提交(正文页数控制在:5页以内)。
六、有关要求
(一)申请资助的大学生创业者要诚实守信,所提供的各项申报信息必须真实可靠。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追回已拨付的扶持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引导创业大学生积极申报,并认真做好核实推荐工作。
(三)各学院将本院新申报项目的一份《2022年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书》(附件1)及电子档,加盖学院公章的《2022年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汇总表》(附件2),于10月31日前报送至招生与就业处逸夫楼F115室(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616636,QQ: 83469450)。
附件1:2023年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书(各学院汇总上交).docx
附件2: 2023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汇总表(各学院汇总上交).xlsx
招生与就业处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