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各创业项目:
经过教学学院推荐,2023年上半年36项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获得立项,2023年下半年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共申报64项。根据我校创业基金项目的规定,定于11月10日对已报名的2022年下半年及2023年上半年立项的共5项项目进行复审工作,同时当天对2023年下半年新申报的64项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进行初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安排
1. 2023上半年大学生创业立项项目复审及2023下半年新申报项目初审
时间:2023年11月10日上午8:00-11:40
地点:逸夫楼F308教室
2. 2023下半年新申报创业项目初审
时间:2023年11月10日下午13:00
地点:逸夫楼F308教室
二、具体安排
2023年上半年年大学生创业立项项目复审:
1.项目成果展示。各创业团队就创业项目运行状况、项目成果进行现场PPT项目陈述,展示时间3-5分钟。要求内容精炼、简明扼要;明确介绍创业项目经营场地的详细地点;着重介绍半年来的经营成果,以及是否按国家规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2.创业团队答辩。回答评委提问1-3分钟。
3.评委会讨论确定最终资助等次和金额。
2023年下半年新申报创业项目初审:
1.项目陈述展示。各创业团队就自身创业项目计划及初步运行情况进行现场PPT项目陈述,展示时间3分钟。要求内容精炼、简明扼要。
2.创业团队答辩。回答评委提问1-3分钟。
3.评委会根据各项目陈述展示及答辩成绩确定是否通过并立项。
三、注意事项
1.11月9日下午 17:30之前各复审及初审创业团队需提交创业项目展示PPT电子档、五份纸质创业项目计划书至逸夫楼F115办公室,为了统一材料格式并方便归档,纸质项目计划书的打印和递交委托给北区孵化基地T402办公室完成。
2.各复审创业团队必须在11月10日上午7:50分,各初审创业团队在11月10日上午9:30分及下午13:00进入评审现场。每个创业团队须有1-2名代表参与现场展示、答辩,创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答辩。
3.各学院务必督促本学院参评项目按时提交各项材料,准时参加评审会。同时对本学院创业项目进行评审预演,提前介入和指导,不断提高创业项目质量。
4.初审和复审结果将在招生与就业处网站上公示。对复审通过的项目,将另行安排时间发放创业基金。
招生与就业处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