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师范学院 2015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湖北省外) 一、培养目标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含播音与主持、影视编导艺术、广播电视技术、影视媒介经营与管理四个方向),艺术类,本科,学制四年,毕业合格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编导、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具备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等方面的能力,能在广播电视新闻机构及其他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编辑、制作、撰稿、音响、主持等以及宣传、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2015年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山东、湖南、河北、江西共四省共计划招生140人(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文理兼收。学费标准每生每年9000元。 三、考生条件 1、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并具有一定艺术素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均可报名。 2、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方可报名。 3、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肢残,无色盲、色弱。 四、报名须知 1、报名考试时间、地点: 考 点 报 名 时 间 考试时间 考点详细地址 湖南长沙 湖南师大传播学院 山东济南 由济南市招办指定 河北石家庄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2、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2)身份证。 3、报名考试费180元。 五、考试安排 考试包括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 1、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科目为:(1)抽词述文;(2)电视新闻评论与节目主持;(3)艺术特长展示。 抽词述文:考生根据所抽取的三个关联性小的词语,串讲成2-3分钟的故事或话题,三个词语在故事或话题中的位置原则上应均匀布局。要求主题鲜明,情节巧妙,讲解生动,感染力强。 电视新闻评论与节目主持:考生根据给定的新闻事件文字素材(备选素材主要来自2012年度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从电视新闻节目主持人的角度,直接对选定的新闻事件进行评析,并从电视新闻节目主持人或编导的角度,设计该新闻节目的分镜头稿本。考试分为两个部分,即“电视新闻评论”和“节目主持”,考生以书面形式分别作答。 艺术特长展示:考生根据自身条件在曲艺、表演、小品、演唱、演奏、舞蹈、绘画、书法等方面任选其一。 详见《黄冈师范学院2015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考试大纲》(http://www.hgnc.net/)。 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在我校招生与就业处网站或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合格成绩。 2、文化考试 考生在生源所在地参加全国高考。 六、录取 专业、文化成绩均过线的考生,我校根据考生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依照我校录取原则从高到低录取。 七、有关事项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相关用品自备,往返路费和食宿自理。 黄冈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2014年12月 校 址:湖北省黄冈市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 邮 编:438000 电 话:(0713)8616617 8835368 传 真:(0713)8616617 网 址:http://www.hgnu.edu.cn 邮 箱:zhaoban@hg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