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师范学院2017年外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6-13浏览次数:304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规定以及结合我校历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同时坚持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执行严格的招生政策,规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确保我校2017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顺利开展,特制定我校以下招生省份2017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具体方案如下:
  一、山东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75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承认所有本科院校专业合格成绩,根据山东省投档原则,专业合格后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2.5 (注:美术类专业统考满分为300分)
3、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承认所有本科院校专业合格成绩,根据山东省投档原则,专业合格后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二、江西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75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3.75 (注:音乐学类统考满分为200分)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3.75 (注:专业统考满分为200分)
3、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
按江西省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注:美术类专业统考满分为450分)
  三、湖南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75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2.5 (注:音乐类专业统考满分为300分)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2.5 (注:美术类专业统考满分为300分)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2.5 (注:编导类专业统考满分为300分)
  四、广东录取原则: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2.5(注:美术术科统考满分为300分)
  五、安徽录取原则: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
  按安徽省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省统考本科<模块七>)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按安徽省编导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省统考本科<模块二>)
  六、江苏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44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1.5 (注:音乐类专业统考满分为300分)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1.5 (注:美术类专业统考满分为300分)
  七、山西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75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7.5 (注:音乐类专业统考满分为100分)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2.5 (注:美术类专业统考满分为300分)
  八、河北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75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3.75 (注:音乐类专业联考满分为200分)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2.5 (注:美术类专业联考满分为300分)
  九、新疆录取原则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1.5 (注:美术类专业统考满分为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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