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情况
处长 1人
副处长 2人
招生办公室 2人
就业指导中心 2人
二、岗位设置及职责
处长 全面负责招生与就业处工作
Tel:0713-8835636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招生与就业处工作;做好全处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提高招生与就业处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2、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招生与就业政策、法规,负责拟定学校年度招生就业工作计划,制定招生章程;
3、根据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4、负责与各省市招生部门联系,拓宽招生渠道;开展招生宣传,建立稳定的优质生源基地;
5、负责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与创业教育工作,积极扶持学生创业;搞好毕业生的推荐服务工作,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广泛收集就业信息,提高毕业生就业率;
6、负责组织毕业生大型招聘会和资教生签约会;
7、负责开展就业市场调研,建立就业基地,开发就业市场,拓宽就业渠道;
8、负责本处与校内外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本处的经费预算及开支审核;负责全处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9、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副处长 协助处长分管招生工作
Tel:0713-8835368
1、协助处长分管招生工作;
2、根据上级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制定招生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3、做好与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沟通协调联络工作,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负责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工作,并做好录取过程中计划调整的各种预案;
5、负责艺术类专业考试组织及管理工作,并做好临时性工作调整安排和布置;
6、在处长的指导下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并对宣传模式进行创新;
7、负责招生录取现场管理、组织及实施工作;
8、参与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就业等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处长 协助处长分管就业工作
Tel:0713-8835900
1、协助处长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2、负责就业创业指导,开设就业指导课、就业讲座;
3、搞好就业推荐工作,负责举办校园招聘会与专场招聘会,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
4、加强就业创业基地建设,创建实习、见习、创业、就业于一体的就业基地;
5、开展就业调研,积极拓展就业市场;
6、做好就业派遣、就业审核、毕业生档案管理等就业管理工作;
7、开展就业工作的理论研究,组织实施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
8、参与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招生等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办公室
Tel:0713-8616617
1、做好艺术类专业的考试工作,积极配合领导做好我校艺术类专业各省市考试的时间安排;
2、做好艺术类专业考试组考工作,积极配合领导完成各省市艺术类组考工作;
3、做好艺术类专业的阅卷及统分工作,寄发各省市艺术类专业合格证;
4、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接待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来人或来函来电咨询;
5、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积极配合领导对录取的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新生各类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工作;
6、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积极协助领导协调和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7、积极配合领导完成年度招生工作总结、调研等工作;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就业指导中心
Tel:0713-8621600
1、在处领导的指导下负责向用人单位发布毕业生生源信息;
2、建立与用人单位联系,收集、整理、发布毕业生就业需求信息,组织和安排招聘活动,做好毕业生推荐服务工作;
3、组织 “三支一扶”学生报名、签约等活动;
4、协助分管领导开展就业市场调研,建立就业基地,开发就业市场,拓宽就业渠道;
5、负责学生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工作,负责职前教育网络学堂的日常维护,大学生就业指导课或就业讲座的安排,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审核以及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申报;
6、在处领导的指导下做好毕业生生源上报、核对工作;
7、做好毕业生就业月报上报工作;
8、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就业指导中心的要求,以及学院上交的就业材料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
9、在处领导的指导下做好就业派遣、毕业生改派工作;
10、在处领导的指导下做好就业统计打假、毕业生档案管理等工作;
11、参与本单位的招生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